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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市外商投资工作,研究拟定全市外商投资的有关方针、政策及发展战略,指导外资的合理投向;
2、筛选推出重点招商项目,广泛发动企业对外招商,建立健全客户网络,推动市场化招商,参与项目洽谈,提供政策咨询,提出并具体组织实施全市性招商洽谈活动;
3、协同有关科室承办市外资办的日常工作;
4、负责审批限额内国家鼓励和允许类外商投资项目的合同章程、外商投资企业加工贸易及进口设备清单;
5、按国家外经贸部和省政府的授权颁发批准证书;
6、按国家有关部委规定,组织市直8个部门对外商投资企业实行联合年检;
7、审核转报限额以上、国家限制投资和涉及进出口商品配额许可证管理的外商投资项目;
8、组织上报技术先进型和产品出口型企业,出具年度考核初审意见;
9、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在经营过程中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履行合同及章程的情况,密切与企业的联系,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10、负责外资统计及企业档案管理工作;
11、完成委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