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外商投资管理科承办以下事项:审批事项、审核事项、备案事项 (一)审批事项(3项)
1、限额内市直属外商投资企业或需进口机器设备的县(市、区)属外商投资企业合同、章程的审批
①承办人:李云清
科室负责人:陈强
②办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下放外商投资项目审批权限和简化审批程序的决定》
(闽政[1999]22号
③办事程序:投资者提出申请→经办人员初审→科长复核→局领导审批→出具批文。
④企业应提供资料:
|
Ⅰ.独资企业章程的审批
a.投资者申请报告;
b.公司章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c.投资者的营业执照、资信证明、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d.(设立董事会时)董事会成员名单、董事委派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e.办公、生产等经营场所租赁合同及该场所的产权证复印件;
新建经营场所,由土地部门出具土地预约书或合同;
f.工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
g.环保部门出具的环评意见;
h.特殊行业,需出具行业主管部门的同意函;
i.其它有关材料。
Ⅱ.合资、合作企业合同、章程的审批
a.中方单位向主管部门申请转报合同、章程的报告;
b.主管部门的意见;
c.公司合同、章程;
d.项目立项申请报告、批文及可研报告;
e.各方资信证明、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f.中方是全民所有制企业且以实物投资的,其实物作价需出具评估报告和国资部门确认函;
g.董事会成员名单、董事委派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h.办公、生产等经营场所租赁合同(双方法定代表签字)及该场所的产权证复印件;
新建经营场所,由土地部门出具土地预约书或合同;
i工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
j.环保部门出具的环评意见;
k.特殊行业,需出具行业主管部门的同意函;
l.其它有关材料。
|
⑤办事时限:2个工作日
2、外商投资企业加工贸易业务审批(进口商品不属国家实行总量平衡管理)
|
①承办人:叶学义、李云清
科室负责人:陈强
②办事依据:《关于印发〈加工贸易审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1999]外经贸管发第341号)。
③办事程序:企业申请→(验厂)→经办人员上网接收批准证(申请表)等→科长复核→局领导审批→出具批准证→审批结果发送到全国中央数据库,中期核查。
④企业应提供资料:企业备案信息表(首次申请)、填报平衡的表格、进出口合同等。
⑤办事时限:2个工作日。
|
3、外商投资企业进口设备(不含进口许可证管理品种)的审批
①承办人:叶学义、李云清
科室负责人: 陈强
②办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
③办事程序:企业提出申请→经办人员初审及核定额度→科长复核→局领导审批→出具批文。
④企业应提供的资料:申请报告、董事会决议、验资报告、设备进口合同等。
⑤办事时限:2个工作日
(二)审核事项(4项)
1、限额以上外商投资企业合同、章程的审核
|
①承办人:李云清
科室负责人:陈强
②办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下放外商投资项目审批权限和简化审批程序的决定》
(闽政[1999]22号)
③办事程序:投资者提出申请→县(市、区)属企业先由县(市、区)外经贸局向我局转报→经办人员初审→科长复核→局领导审核→出具转报文。
④企业应提供资料:同审批事项第一款
⑤办事时限:2个工作日
|
2、外商投资企业进口设备(属许可证管理设备)的审核
|
①承办人:叶学义、李云清
科室负责人:陈强
②办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
③办事程序:企业申请→经办人员初审→科长复核→局领导审核→出具转报文件。
④企业应提供资料:申请报告、董事会决议、验资报告、设备进口合同等。
⑤办事时限:1个工作日
|
3、加工贸易业务审核(进口商品属国家实行总量平衡和配额许可证管理或保税进口料件内销)
|
①承办人:叶学义、李云清
科室负责人:陈强
②办事依据:《关于印发〈加工贸易审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1999]外经贸管发第314号)“暂行办法”第六条《关于印发〈加工贸易保税进口料件内销审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1999]外经贸管发第315号)“暂行办法”第二、三、四、五条。
③办事程序:企业申请→经办人员初审→验厂→科长复核→局领导审核→转报。
④企业应提供的材料:申报报告,批准证申请表,进出口合同,企业备案信息表,许可证管理商品审批单(申请许可证时),内销批准证申请表(进口料件内销时)等。
⑤办事时限:2个工作日
|
4、“产品出口企业和先进技术企业”的确认和考核的审核
|
①承办人:叶学义、李云清
科室负责人:陈强
②办事依据:《关于修改、印发〈关于确认和考核外商投资的产品出口企业和先进技术企业的实施办法〉的通知》([1996]外经贸资发第822号)
③办事程序:企业申请→经办人员初审→科长复核→局领导审核→转报。
④企业应提供的资料:申请报告,验资报告,上年出口实绩报表等,银行结汇水单,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等。
⑤办事时限:2个工作日
|
(三)备案事项(3项)
1、对外商投资企业实行年检
|
①承办人:叶焕英
科室负责人: 叶学义
②办事依据:《关于对外商投资企业实行联合年检实施方案的通知》([1998]外经贸资发第938号)
③办事程序:企业填报年检报告书→审核→备案→数据录入汇总、上报、交换等。
④企业应提供的材料:年检报告书、批准证书、营业执照副本、验资报告等。
⑤办事时限:1月2日—5月31日联合年检时间,6月30日前资料汇总上报,材料齐备、每家企业年检工作时限为0.5个工作日。
|
2、外商投资企业董事会设立的备案
|
①承办人:李云清
科室负责人:陈强
②办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
③办事程序:企业提交有关资料→备案。
④企业应提供的资料:董事会设立的报告,董事会成员名单及身份证复印件,委派书等。
⑤办事时限:1个工作日
|
3、限额内县(市、区)属外商投资企业合同、章程的备案
|
①承办人:李云清
科室负责人:陈强
②办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下放外商投资项目审批权限和简化审批程序的决定》
(闽政[1999]22号)
③办事程序:对县(市、区)批复材料的审核→备案
④企业应提供的资料:县(市、区)的批复文件及企业设立所需整套材料(同审批事项第一款)。
⑤办事时限:1个工作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