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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投资企业投诉协调中心政务公开与承诺事项
南平市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协调中心受理外商投资企业投诉
承办人:陈鹏 办事依据:福建省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办法和南平市受理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规则。 办事程序:受理→调查→协调(调解)→督促执行→反馈。 办事要求:投诉人提供投诉事项(事实、理由和请求)、地址、电话及被诉人名称、地址、电话并附有关资料。 办事时限:一般案件30日内将处理结果答复投诉人,复杂投诉事项(特殊情况除外),在3个月内办结(每15日内反馈处理情况)。
福建省南平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 地址:福建省南平市八一路407号 传真:0086-599—8833204 E-mail:npwjm@public.npptt.fj.cn